香港不准打女人

38歲巴基斯坦籍男子疑因年幼女兒弄壞iPad和妻子遲開門,對家人掌摑並拳打腳踢。巴漢11日認罪後被判入獄14天、緩刑兩年及賠償妻女3000元港幣,其間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曾大罵被告:“我不管你的宗教,總之香港不准打女人!如你下次再動你妻女一條汗毛,我就一定判你坐牢”。




  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出手打女人的被告Feroz Aftab(38歲),報稱裝修工人,于庭上被裁判官質問時卻稱現職服飾售貨員。他昨于觀塘法院承認三項普通襲擊罪,于7月14及16日在黃大仙慈正邨一單位內,襲擊其兩名只有13及15歲的女兒和他的妻子。

  身穿恤衫西褲出庭的被告沒有聘請律師,未聽畢裁判官讀完案情後已稱可解釋,隨即遭裁判官喝止。信奉伊斯蘭教的被告隨後自稱因當時壓力太大才會家暴,立即遭練官直斥“人人都有壓力”,又指香港無論任何宗教都不可打女人,若被告再犯就一定被判入獄。

 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育有三名女兒,分別4至15歲,以及一名8歲兒子。事發于7月14日下午5時,因最年幼的女兒意外打破被告的iPad 顯示屏,被告動怒,長女及二女聽到事件後,即前來勸交並要求被告息怒,反被他各掌摑了左臉一下,並喝令他們走開,妻子目擊事件卻未有報案。

  兩天后被告于妻子洗澡期間回家卻沒帶鎖匙,妻子穿回衣服後開門,卻遭被告指責太遲開門,破口大罵,隨即摑了她的左臉和踢她大腿,再推跌她于地上拳打其左肩;妻子見狀即帶四名子女回房,並未報警。

  7月20日妻子經朋友鼓勵下,帶同子女到黃大仙警署報案,被告隨即被捕,並于警誡下保持沉默。

2 則留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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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一句講晒!!不論每一個人,男女老幼,誰動手打誰都係「不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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